富邦金 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產險公告處分新北市淡水區不動產
(115/11/05 17:14:27)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81)富邦金-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產險公告處分新北市淡水區不動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一)土地:新北市淡水區海天段12、15、15-1、15-2、16、17、3-9、3-4及3-8地號土地
(二)建物:新北市淡水區八勢一街39巷19、20號
2.事實發生日:115/11/5~115/11/5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11月5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土地面積:5,873.00平方公尺(折合1,776.578坪)
(2)建物面積:8,262.67平方公尺(折合2,499.457坪)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829,000,000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宏大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新台幣3,924,991元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分三期收款
第一期款:總價款之10%;第二期款:總價款之10%;第三期款:總價款之80%
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參酌市價及鑑價報告採議價方式辦理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辦理本案處分相關事宜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巨秉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為新台幣769,405,378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陳亮元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13)北市估字第000343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活化資產運用、提升資金運用效益及配合公司資產配置規劃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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