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591)駿吉-KY-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來函有關本公司未依限重編並重行公告申報115年第1季財務報告一案,本公司應於收受送達之次日起20日內依說明事項辦理。
1.事實發生日:115/06/09 2.更正或重編之財務報告年季:115年第1季 3.請說明為更正或重編:洽會計師重新核閱並於旨揭期限前重行公告申報。 4.發生緣由:依115/06/09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金管證審字第11503827301號函辦理。 本公司未依限重編並重行公告申報115年第1季財務報告一案,依函文規定於收受送達 之次日起20日內依說明事項辦理。 5.主管機關限定更正或重編之日期:115/06/29 6.與前次公告財務報告之主要差異:不適用 7.因應措施: (1)本公司已重新委任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辦理115年第1季財務報告重新核閱及 重行公告申報作業,並積極配合會計師執行各項核閱程序。 (2)本公司已成立專案小組,由財務、內部稽核及相關子公司主管共同參與,針對主管 機關及會計師所提出事項逐項檢視及改善,並提供所需佐證資料。 (3)強化子公司相關交易之內部控制制度及文件管理作業,包含銷貨、採購、應收帳款 、應付帳款、存貨及營業成本等重要循環,以提升財務資訊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4)本公司將持續與會計師及主管機關保持密切溝通,掌握核閱作業進度,並於完成重 新核閱程序後,儘速辦理財務報告重新公告申報作業。 (5)未來將持續強化集團內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機制,並落實各項改善措施,以確保財務 資訊揭露之品質及符合相關法令規定。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