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738)大同精化-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3/05 2.公司名稱:大同精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5年3月5日董事會決議,透過減資方式彌補累積虧損,進一步健全財務結構並提升每股淨值及營運體質,本案將提請115年股東常會審議通過,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 本公司於115年3月5日17時00分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記者會說明如下: 1.減資原因與目的: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775,960,000 元,每股面額 10 元,發行股數為77,596,000 股,待彌補虧損為新台幣601,528,362元,為健全公司財務結構與未來營運發展需要,擬辦理減少資本額以彌補累積虧損。 2.減資金額與比率:擬減資金額為601,528,362元整,減資比率為77.5205373%,本次實際銷除股數以整數股為準,剩餘不足銷除一股之新台幣2元,擬轉列為公司之資本公積。 3.減資後實收資本額:174,431,640元。 4.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計算,每仟股減少約775.205373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發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計算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5.本案經股東會決議後,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作業或股本發生變動致減資比例需調整暨其他相關事宜等,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6.本次減資後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