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5年10月2日起,巨虹公司上櫃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櫃買中心(Taipei Exchange)表示,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8084)因Midas股權交易案交易條件未能成就,依契約約定,賣方得沒收子公司宏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支付之訂金美金3,000萬元,該公司原擬透過私募籌措資金,今因繳款不足未能依計畫完成,該公司於115年9月30日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惟未能釐清相關損失對該公司115年第3季財務報告之影響,考量該公司115年第2季財務報告淨值為509,580千元,前開情事對股東權益影響甚鉅,核有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4款之情事,爰依規定公告自115年10月2日起,將其上櫃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買賣該公司有價證券時,應先收足款券始得辦理買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