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伸堂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15/11/04 16:39:16)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026)禾伸堂-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11/0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依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發行股數:上限7,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並依「中華民國證券商
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6條第1項
及相關法令規定,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10%予員工承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發行股數之10%對外
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其餘發行新股總數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
簿所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
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
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
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廠房、廠房整建工程及購置機器設備暨充實營運資金。
15.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發行股數、實際發
行價格、發行條件、實際募集金額、計劃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
產生效益、本案件展延及撤銷等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指示
或基於營運評估、市場客觀環境變化而需要變更或修正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俟呈送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後,有關新股發行作業如停止過戶
日、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等相關事宜,董事會授權
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
 
 
•相關個股:  3026禾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