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限制境內現金攜帶出境,前往歐亞經濟聯盟國家等上限調降為100萬盧布
(115/10/13 10:00:10)

俄國攜帶現金前往歐亞經濟聯盟國家、亞塞拜然、塔吉克及烏茲別克上限調降為100萬盧布

俄總統普丁簽署一項限制境內現金攜帶出境的法令,規定自然人不得攜帶超過 100萬盧布前往歐亞經濟聯盟國家,以及亞塞拜然、塔吉克與烏茲別克;法人與個人獨資企業無論金額多寡,皆一律禁止攜帶出境至上述國家,資金出境僅限透過政府指定名單中的機場進行。

若確實需要攜帶超過100萬盧布的款項出境,必須備齊銀行明細,以證明該筆現金是從出境人本人的帳戶中所提領;這些限制規定不適用於法人的現金過境運輸,亦不適用於為維持俄羅斯駐外使領館運作所攜出的盧布。

若自然人試圖在未持有證明文件的情況下攜帶超過100萬盧布出境,超出限額的部分將全數沒收;若是個人獨資企業與法人,則其款項將被全額沒收。

以往額度為10萬美元,如今大幅降為100萬盧布。(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