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勝生 代子公司樂濤公司及集順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及處分(租賃)使用權資產
(115/02/26 17:37:20)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547)日勝生-代子公司樂濤公司及集順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及處分(租賃)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中和區景德街5號、17號、21號、23號等四個門牌之12樓、13樓。
2.事實發生日:115/2/26~115/2/26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2月26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一、房屋租金及年限
12樓:每月租金新台幣1,055.6仟元(含稅),2年3個月。
13樓:每月租金新台幣1,024仟元(含稅),4年11個月(含1個月免租期)。
二、交易總金額
12樓:28,501仟元。
13樓:59,392仟元。
三、使用權資產總金額
12樓:27,144仟元。
13樓:56,564仟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一、出租人:日翔租賃興業(股)公司
二、原承租人(讓與人):集順生活科技(股)公司
三、新承租人(受讓人):樂濤養心生活(股)公司
上述3家公司皆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一、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為發展樂齡住宅租賃服務事業,日勝生集團
進行專業分工,其樂齡租賃業務移轉由樂濤公司專責經營。
二、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一、集順公司與日翔公司前於112/5/23及115/1/23分別簽訂12樓及13樓包租契約書,
其每月租金同本次轉讓協議之價格不變。
二、本次集順公司擬將標的物使用權轉讓予樂濤公司。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本次係集順公司將原租賃契約之權利及義務一併轉讓樂濤公司,無處分損益。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參考估價報告及公司營運管理規定辦理。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信義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使用權資產估價總金額
12樓:31,135仟元。
13樓:62,351仟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信義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遲維新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遲維新:(91)北市估字第000001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營運使用。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2月26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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