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547)日勝生-代子公司樂濤公司及集順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及處分(租賃)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中和區景德街5號、17號、21號、23號等四個門牌之12樓、13樓。 2.事實發生日:115/2/26~115/2/26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2月26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一、房屋租金及年限 12樓:每月租金新台幣1,055.6仟元(含稅),2年3個月。 13樓:每月租金新台幣1,024仟元(含稅),4年11個月(含1個月免租期)。 二、交易總金額 12樓:28,501仟元。 13樓:59,392仟元。 三、使用權資產總金額 12樓:27,144仟元。 13樓:56,564仟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一、出租人:日翔租賃興業(股)公司 二、原承租人(讓與人):集順生活科技(股)公司 三、新承租人(受讓人):樂濤養心生活(股)公司 上述3家公司皆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一、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為發展樂齡住宅租賃服務事業,日勝生集團 進行專業分工,其樂齡租賃業務移轉由樂濤公司專責經營。 二、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一、集順公司與日翔公司前於112/5/23及115/1/23分別簽訂12樓及13樓包租契約書, 其每月租金同本次轉讓協議之價格不變。 二、本次集順公司擬將標的物使用權轉讓予樂濤公司。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本次係集順公司將原租賃契約之權利及義務一併轉讓樂濤公司,無處分損益。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參考估價報告及公司營運管理規定辦理。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信義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使用權資產估價總金額 12樓:31,135仟元。 13樓:62,351仟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信義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遲維新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遲維新:(91)北市估字第000001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營運使用。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2月26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