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919)康霈*-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113及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1.事實發生日:115/04/10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4/05/05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於114年5月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修訂「11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 法」及通過「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請參閱本公司114年5月5日 之重大訊息公告。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依115年4月10日董事會決議修訂本公司「113及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 法」部分條文。
●修訂前條文: 11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第五條 發行條件 (略) 二、既得條件: 類別一:研發相關部門適用 ,各項指標說明如下。 指標A:公司整體新藥研發績效,佔比80% (略) CBL-514改善減重後的復胖 A5:CBL-0201WR Phase 2主要療效指標達統計上顯著差異。既得比例:10% A6:Pivotal Phase 3取得US FDA IND核准並開始收案(第1個SIV完成)。 既得比例:10% CBL-514D A7:治療阻塞型睡眠呼吸中止症(OSA) Phase 2取得US FDA IND核准並開始收案 (第1個SIV完成)。或治療竇根氏症CBL-0202DD Phase 2解盲成功,主要療效 指標達統計上顯著差異。既得比例:10% (略) 類別二:營運業務副總級以下員工適用,各項指標說明如下。 指標C:公司整體營業績效,佔比80% C1:完成CBL-514全球授權或合作開發或併購協議簽訂(需經董事會核准)。 既得比例:10% C2:完成CBL-514全球授權或合作開發第一筆研發里程碑金入帳或併購協議簽約金 入帳。既得比例:10% C3:完成CBL-514全球授權或合作開發50%研發里程碑金入帳或併購協議50%合約金 額入帳。既得比例:10% C4:完成CBL-514全球授權或合作開發100%研發里程碑金入帳或併購協議100%合約 金額入帳。既得比例:15% C5:完成CBL-514產品上市後第一年銷售分潤入帳或產品年銷售金額達20億美金。 既得比例:15% C6:完成CBL-514產品上市後第一筆銷售里程碑金入帳或產品年銷售金額達30億美 金。既得比例:10% C7:完成CBL-514產品上市後第二年銷售分潤入帳或產品年銷售金額達40億美金。 既得比例:10% (略)
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第五條 發行條件 (略) 二、既得條件: 類別一:研發相關部門適用 ,各項指標說明如下。 指標A:公司整體新藥研發績效,佔比80% (略) CBL-514改善減重後的復胖問題 A4:CBL-0201WR Phase 2主要療效指標達統計上顯著差異。既得比例:10% A5:Pivotal Phase 3取得US FDA IND核准及開始收案(第1個SIV完成)。 既得比例:15% CBL-514D A6:治療阻塞型睡眠呼吸中止症(OSA) Phase 2,主要療效指標達統計上顯著差異。 既得比例:10% A7:治療阻塞型睡眠呼吸中止症 (OSA) Pivotal Phase 3取得US FDA IND核准及開 始收案(第1個SIV完成);或治療竇根氏症Pivotal Study取得US FDA IND核准及 開始收案(第1個SIV完成)。既得比例:10% 類別二:營運業務相關部門員工適用,各項指標說明如下。 指標C:公司整體營業績效,佔比80% C1:完成CBL-514全球授權或合作開發第一筆研發里程碑金入帳或併購協議簽約金入 帳。既得比例:10% C2:完成CBL-514全球授權或合作開發50%研發里程碑金入帳或併購協議50%合約金額 入帳。既得比例:10% C3:完成CBL-514全球授權或合作開發100%研發里程碑金入帳或併購協議100%合約金 額入帳。既得比例:10% C4:完成CBL-514產品上市後第一筆銷售里程碑金入帳或產品年銷售金額達20億美金。 既得比例:15% C5:完成CBL-514產品上市後第一年銷售分潤入帳或產品年銷售金額達30億美金。 既得比例:15% C6:完成CBL-514產品上市後第二年銷售分潤入帳或產品年銷售金額達40億美金。 既得比例:10% C7:完成CBL-514產品上市後第二筆銷售里程碑金入帳或產品年銷售金額達50億美金。 既得比例:10% (略) 類別三:財務主管或IR/PR相關部門員工適用,各項指標說明如下。 指標E:公司整體營業績效,佔比80% 公司股權結構優化與市值提升 (略) E5:公司市值達100億美元。既得比例:15% E6:獲全球市值前20大藥廠或前10大醫美集團投資且持股達5%以上(含)。既得比 例:5% 新藥產品授權/併購/合作開發 E7:完成CBL-514全球授權或合作開發100%研發里程碑金入帳或併購協議100%合約金 額入帳。既得比例:10% (略)
●修訂後條文: 11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第五條 發行條件 (略) 二、既得條件: 類別一:研發相關部門適用 ,各項指標說明如下。 指標A:公司整體新藥研發績效,佔比80% (略) CBL-514減少皮下脂肪(局部減脂) A5:中國NMPA核准新藥上市。既得比例:10% CBL-514與GLP-1R減重藥物併用 A6:CBL-0201WR Phase 2主要療效指標達統計上顯著差異。既得比例:10% CBL-514改善中重度橘皮組織 A7:CBL-0202EFP Phase 2主要療效指標達統計上顯著差異。既得比例:10% (略) 類別二:營運業務副總級以下員工適用,各項指標說明如下。 指標C:公司整體營業績效,佔比80% C1:CBL-514取得全球前十大藥廠 Term Sheet。既得比例:15% C2:完成CBL-514全球授權或合作開發第一筆研發里程碑金入帳或併購協議簽約 金入帳。既得比例:15% C3:完成CBL-514全球授權或合作開發50%研發里程碑金入帳或併購協議50%合約 金額入帳。既得比例:15% C4:完成CBL-514全球授權或合作開發100%研發里程碑金入帳或併購協議100%合 約金額入帳。既得比例:15% C5:完成CBL-514產品上市後第一年銷售分潤入帳或產品年銷售金額達20億美金。 既得比例:10% C6:完成CBL-514產品上市後第二年銷售分潤入帳或產品年銷售金額達40億美金。 既得比例:10% (略) 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第五條 發行條件 (略) 二、既得條件: 類別一:研發相關部門適用,各項指標說明如下。 指標A:公司整體新藥研發績效,佔比80% CBL-514減少皮下脂肪(局部減脂) (略) A4:中國NMPA核准新藥上市。既得比例:10% CBL-514與GLP-1R減重藥物併用 A5:CBL-0201WR Phase 2主要療效指標達統計上顯著差異。既得比例:15% CBL-514改善中重度橘皮組織 A6:CBL-0202EFP Phase 2主要療效指標達統計上顯著差異。既得比例:10% A7:Pivotal Phase 3取得US FDA IND核准及開始收案(第1個SIV完成)。 既得比例:10% 類別二:營運業務相關部門員工適用,各項指標說明如下。 指標C:公司整體營業績效,佔比80% C1:CBL-514取得全球前十大藥廠Term Sheet。既得比例:15% C2:完成CBL-514全球授權或合作開發第一筆研發里程碑金入帳或併購協議簽約 金入帳。既得比例:15% C3:完成CBL-514全球授權或合作開發50%研發里程碑金入帳或併購協議50%合約 金額入帳。既得比例:15% C4:完成CBL-514全球授權或合作開發100%研發里程碑金入帳或併購協議100%合 約金額入帳。既得比例:15% C5:完成CBL-514產品上市後第一年銷售分潤入帳或產品年銷售金額達20億美金。 既得比例:10% C6:完成CBL-514產品上市後第二年銷售分潤入帳或產品年銷售金額達40億美金。 既得比例:10% 類別三:財務主管或IR/PR相關部門員工適用,各項指標說明如下。 指標E:公司整體營業績效,佔比80% 新藥產品授權/併購/合作開發 E5:完成CBL-514全球授權或合作開發50%研發里程碑金入帳或併購協議50%合約 金額入帳。既得比例:10% E6:完成CBL-514全球授權或合作開發100%研發里程碑金入帳或併購協議100%合 約金額入帳。既得比例:10% E7:完成CBL-514產品上市後第一年銷售分潤入帳或產品年銷售金額達20億美金。 既得比例:10%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