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越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公告標準
(115/05/07 15: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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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4)崇越-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5/05/0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上海野村水處理工程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共同承攬工程之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9,214,36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896,845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85,502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882,347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882,347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共同承攬工程之需要。
(1)公司名稱:冠越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9,214,36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15,724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65,724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41,02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營運週轉需要。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66,46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7,101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期限屆滿或其他解除保證責任條件已成就。
(2)日期:
合約期限屆滿或其他解除保證責任條件已成就之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0,742,98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8,324,25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95.37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6.6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背書保證僅係提報董事會通過之可保證金額。
(2).第五項,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依序分別為216,686仟元
及249,775仟元。
(3).第六項,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依序分別為70,192仟元
及16,909仟元。
(4).第十二項,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
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依序分別為20.21%及6.48%。
(5).第二項第一筆,背書保證金額係集團子公司蘇州崇越工程有限公司對上海野村水處
理工程有限公司之保證金額。
(6).第二項第二筆,背書保證金額係本公司及集團子公司嘉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對冠越
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保證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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