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頒布外商投資新政策架構,從單純吸引外資轉為打造策略性投資環境
依據Viet Nam News、Lexology及Vietnam Economic Times報導,越共政治局於本(115)年6月8日通過第10-NQ/TW號決議(下稱第10號決議),調整越南吸引外資之策略,目標包括2026至2030年間外國投資註冊資本額達2千至3千億美元(註:2025年越南外人投資總金額約384億美元),關鍵產業自製率達45-50%,1萬家越南企業參與供應鏈,500-1000家一級供應商等。
第10號決議針對外國直接投資的重點如下:
重申外國投資是國家經濟重要的一環,必須更密切地配合國家優先事項,例如提升技術、發展人力資本及永續成長。
越南政府從單純吸引外資轉為打造策略性的投資環境,相較於投資規模,將更重視外資是否對經濟結構及長期競爭力帶來貢獻,特別是讓越南參與全球供應鏈,形成產業聚落及創新環境。企業能否獲得獎勵取決於是否達成對技術、研發、培訓及國內整合的相關承諾,且獎勵將隨著達標情況作調整。
優先發展產業包括半導體、數位科技、人工智慧、先進製造、生物科技、潔淨能源及高附加價值服務。
外資應對越南本地價值創造作出貢獻,支持越南供應商,促進技術移轉和知識分享。政府將扶植國內供應商,並建立媒合外資及本土企業的平台。
政府放寬外國專業人士的條件,但也要求外資訓練越南員工,培養本土技術及管理人才。
其他策略: 捨棄大規模提供投資誘因,改鎖定與領先全球的跨國公司、主要金融機構及大型金融基金建立關係。 呼籲越南政府為策略投資者建立全面性的資料庫,並針對特定市場、國家、地區及產業制定客製化策略。 對已在越南投資的投資者提供協助及支持,鼓勵高品質的增資項目及將在越南的收益轉為對越南的投資。 建立專門的投資促進機構,扮演國家吸引外資的單一窗口,協調財政部及地方政府間不一致的地方。
越南經濟科學協會副主席Hoang Van Cuong教授表示全球最低稅負制削弱各國以減稅吸引外資的成效,制定投資後的財務支持措施(post-investment financial support tools)成為確保策略性投資人的必要工具,這些支持措施應與研發及技術應用相關聯(註:目前越南投入研發僅占整體GDP之0.4-0.53%,我國為3.8%,韓國6.8%,美國3.5%),且須有嚴謹的事後稽核。(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