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核准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暨台新期貨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元富期貨股份有限公司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過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新證券)合併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元富證券)、台新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新期貨)合併元富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元富期貨)案。合併後台新證券及台新期貨為存續公司,元富證券及元富期貨為消滅公司,合併基準日預定為115年4月6日。
合併後台新證券經紀業務據點增為55處,預計市占率增加至5.13%,市占率排名由第16名提升至第4名;合併後台新期貨經紀業務市占率預計增加至4.13%,市占率排名由第11名提升至第6名。
自合併基準日起,元富證券、元富期貨帳列之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分別由台新證券、台新期貨概括承受之,原有客戶之權利不受影響。(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