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基 本公司前董事遭高雄地方檢察署起訴
(115/04/28 17:23:24)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927)北基-本公司前董事遭高雄地方檢察署起訴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前董事曾宜男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尚未接獲起訴書。
4.事實發生日:115/04/2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於115/04/28發佈新聞稿「偵辦
鍾嘉村等人操縱北基公司股價誤導投資人致影響交易秩序案依法追加起訴」。
6.處理過程: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靜候審理結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此事件為前董事曾宜男個人事務,
與本公司無涉,本公司營運正常,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未造成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基於法令要求及資訊公開原則,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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