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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3)華通-本公司115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法辦理催繳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5/07/14 2.公司名稱: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5年7月14日截止,依公司法第142條、266條第3項規定,訂定自115年7月15日至115年8月17日下午3時30分止為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認股員工之催告繳款期限。 6.因應措施: (1)尚未繳款之股東及認股員工,請於前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第一商業銀行桃園分行及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2)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結算所作業後,依所認購之股數,撥入所登記之集保帳號。 (3)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樓B1;電話:(02)250481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