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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9)寶德-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5年第1次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定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7/2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 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應募人如為策略性投資人,其選擇方式仍以符合前述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1)本次辦理私募現金增資普通股,應募人為策略性投資人者,其名單如下: 楊晴翔 陳鈺安 李晉良 顏瑞賢 4.私募股數或張數:4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115年股東常會通過私募普通股在12000000股額度內分三次辦理,基於營 運評估及客觀環境需要,本次擬發行第一次額度之普通股4000000股,並決議辦理第一 次私募發行。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依本公司115年6月1日股東常會決議,本次私募普通股 每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 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 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以上 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1)私募資金用途:充實公司營運資金、強化公司財務結構及提升公司競爭力等目的。 (2)資金運用進度:待收足股款驗資完畢後,即可投入公司營運使用及因應公司未來營 運發展所需。 (3)預期達成效益:本次募集之資金將用以提升營運效能、強化公司財務結構及提升公 司競爭力,使本公司營運穩定成長,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籌資之時效性、可行性及發行成本以及 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實際需求;並考量私募方式相對具迅速簡單之時效及私募有價證券 原則上受限三年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更得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 係,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需求則視適當時機分次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 司籌資之機動與靈活性,並可確保公司穩定經營,因此,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 式發行普通股。本計畫之執行預計將提升營運效能之效益,使本公司營運穩定成長,對 股東權益亦將有正面助益。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5/07/20 11.參考價格:24.07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2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其轉讓應受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限制,另本次私募普通股及其嗣後所配發之 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 程序,暨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