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訂8/28為除權息交易日,其中現金股利發放日9/18
(115/08/13 16:54:35)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932)智通*-公告本公司訂定除權息基準日暨股利發放日相關事宜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5/08/13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普通股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新臺幣255,222,417元,每股配發0.7207元。
股票股利新臺幣170,124,67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192.16股。
4.除權(息)交易日:115/08/28
5.最後過戶日:115/08/3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9/0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9/05
8.除權(息)基準日:115/09/05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5/09/18
13.現金股利之一部或全部是否以外幣發放(請填入「是」或「否」):否
14.外幣現金股利發放幣別:不適用
15.外幣現金股利發放對象:不適用
16.外幣現金股利匯率決定方式:不適用
1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5/08/11申報生效在案,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其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擬訂115/10/16為股票股利發放日,上述日期若因故而有變動,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係按發行新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率,每仟股無償配發192.16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除權時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其併湊不足部分,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其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將做為處理帳簿劃撥之費用。
(3)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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