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汽電 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115/08/07 16:31:18)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926)台汽電-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標的物坐落於台北市中正區三愛里仁愛路二段96號,
土地地號為台北市中正區臨沂段三小段37、37-1地號。
2.事實發生日:115/8/7~115/8/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8月7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一棟建物,建物面積約2,964.53坪及其坐落土地面積約352.41坪。
(2)每單位價格:月租金不超過新台幣5,986,392元(未稅,以下同)。
(3)使用權資產金額:約新台幣652,745,589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其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經評估標的物之規模及完工期程均符合作為辦公場所
使用之營運需求。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3)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4)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租賃期:自簽約日起共計10年,預計於115年10月簽約。
(2)付款條件:3個月為一期繳納。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租期內含3個月免租期及租賃期間
分階段每3年調漲3%租金。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書。
(2)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事務所名稱: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2)估價金額:月租金新台幣5,986,392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李青塘。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8)北市估字第000278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致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0.會計師姓名:
呂瑞文。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證審字第1000047855號。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辦公場所使用之營運需求。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8月7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658,393,952元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實際租賃面積將依標的物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權狀記載為準,
並依雙方實際議價調整租金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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