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光通 更正公告董事會決議認購台鋼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原鴻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私募普通股案
(114/11/25 16:57:12)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903)聯光通-更正公告董事會決議認購台鋼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原鴻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私募普通股案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台鋼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原鴻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私募普通股,
屬有價證券。
2.事實發生日:114/11/10~114/11/10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1月10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認購 17,500,000 股 ,每股 10 元, 總金額 175,000,000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台鋼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原鴻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本次交易之相對人台鋼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原鴻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為本公司關係人。
本案係由鴻翊邀約本公司參與投資,並非承接前次移轉之股份,故無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日期或移轉金額可供揭露。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相對人於最近五年內之所有權人雖曾為本公司之關係人,但本次股份係由
鴻翊直接邀請本公司參與投資之私募普通股,並非由關係人移轉取得,故無
前次取得或處分日期與價格。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照台鋼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原鴻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113年私募普通股案第2次定價及基準日相關事宜,
私募繳款期間:114年11月06日至114年11月20日,
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私募股數或張數:17,500,000股。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核決權限表提請董事會核准;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實際認購股數與價格事宜。
價格參考依據:依台鋼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原鴻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113年
私募普通股第2次定價及基準日相關事宜。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0.12元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2,450萬股,總投資金額274,400仟元,持股比例16.8%,
權利受限情形:依私募有價證券轉讓限制之規定。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目前持有有價證券之投資總額占總資產比例為49.23%, 目前持有有價證券之
投資總額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為68.87%,營運資金537,571仟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投資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1月10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信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林昶佑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4562號、北市會證字第2785號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曾參與113年度現金增資700萬股,總投資金額99,400仟元。
28.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民國114年11月10日
30.其他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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