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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63)綠界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新增議案)(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0號A棟2樓 (國際會議中心)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 (2)一一二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一一二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一一二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情形報告。 (5)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新增)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補選董事一席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擬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3年4月3日起至民國113年4月1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3年4月15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送達為準,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繫方式。 受理處所:綠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2)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3年5月20日至113年6月16日止。 (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