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羚:公司擬收購佳能國際OA事業群、計約1.92億元,暫定收購基準日12/31
(115/10/30 16:09:54)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7885)宏羚-公告本公司今日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新聞稿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10/30
2.公司名稱:宏羚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5年10月30日15時00分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召開記者會,相關訊息如下:
宏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7885,以下簡稱宏羚)與佳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公司,以下簡稱佳能國際),於今日(10月30日)分別召開董事會,通過依企業併購法、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決議宏羚公司將針對佳能國際OA事業群之相關業務進行收購。

本收購案將提115年11月18日雙方召開之股東會討論。
本次收購案之營業價值由雙方共同委任之評價機構出具價值評估報告及各自委任之獨立專家出具價格合理性覆核意見書,依帳面價值評估之合理區間,雙方議定為新臺幣191,920,702元,同時宏羚就本次收購案價金65%,將以每股新臺幣19.19元為發行價格,計發行普通股6,500,702股予佳能國際,及支付現金67,172,231元,本次收購案暫定收購基準日為115年12月31日。

本次事業群收購案係為落實提高整體營運效能、市場規劃及資源整合,持續為雙方股東創造效益。完成收購後,佳能國際直接持有宏羚持股將為18.21%,故佳能國際仍得以認列並獲利OA事業群整合經營後所產生之獲利效益,而宏羚承接來自佳能國際的OA事業群資源,得以擴大業務範圍及市占率,並讓其產品通路更完整,使宏羚的經營競爭力及規模更加茁壯發展,藉此達成雙贏局面。

本收購案業經宏羚審計委員會評估審議通過,並獲雙方公司董事會一致通過。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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