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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中石化-本公司獲知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京華城土地非常規交易案件,已於今(8)日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並已發佈新聞稿。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本公司董事長陳O隆、副董事長沈O庭、總經理陳O俊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起訴書案號俟正式收受後補充揭露。 4.事實發生日: 115/05/0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於115年5月8日偵查終結,就京華城土地 非常規交易案,對被告沈O京等13人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並聲請法院宣告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31億9,161萬9,248元。 6.處理過程: 起訴後進入審判程序,將待法院依程序審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整體財務狀況與核心業務業務並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待收到正式起訴書後,徵詢律師專業意見進行後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