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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9)彬台-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第16屆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5/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洪振攀、洪健峰、陳必全、張書銘及張宜暉 獨立董事:許惠祐、林靜雯、林明俊及洪慧修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第16屆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洪振攀董事 (2)洪健峰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洪振攀董事:擔任本公司轉投資持股100%之孫公司彬台自動化設備(蘇州)有限公司 之法人董事代表暨董事長 (2)洪健峰董事:擔任本公司轉投資持股100%之孫公司彬台自動化設備(蘇州)有限公司 之法人董事代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彬台自動化設備(蘇州)有限公司:蘇州市吳中區臨湖鎮浦庄大道35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彬台自動化設備(蘇州)有限公司:研發、設計、生產自動化生產線及 自動化設備、包裝設備,銷售公司自產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彬台自動化設備(蘇州)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轉投資持股100%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收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