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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地能源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及以借款債權抵繳股款之非現金增資方式發行普通股
(115/08/06 21:14:16) |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946)三地能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及以借款債權抵繳股款之非現金增資方式發行普通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8/06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私募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條件之自然人及法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以不超過 30,000仟股額度內。 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 30,000仟股額度內。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本公司定價日前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 較高者之8成,且不低於面額10元。。 (1) 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 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 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2.本次私募案已委託勤成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非現金方式出資抵充數額及合理性之 評估意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充實營運資金及支應公司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並強化本公司競爭力及拓展 營運規模;及以借款債權抵繳股款之非現金增資方式之目的係為健全財務結構 及提升償債能力。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評估資金市場及募集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及發行成本,擬採私募方式辦理現 金增資及非現金增資發行私募普通股。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且配合公 司實際需求辦理私募 將可提高公司籌資之機動性及效率。而私募有價證券3年 內限制轉讓之規定,將更確保本公司與投資人之長期合作關係。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實際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發 行之普通股及其嗣後所配發新股,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於交付日起3年內, 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其餘受限不得轉讓,自交付 日起滿3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依相關法令規定取得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 發符合興櫃標準之同意函,並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後 申請興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計劃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 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項 等,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依本公司實際需求、市場狀況及相關法令規 定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法令或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 環境需要變更或有修正必要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前一年內因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已委託台中 銀證券承銷商出具辦理私募必要性與合理性之評估意見。 |
| •相關個股: 6946三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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