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生 公告本公司115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經簽證會計師出具保留結論之核閱報告
(115/08/12 17:29:58)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117)普生-公告本公司115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經簽證會計師出具保留結論之核閱報告

1.事實發生日:115/08/12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會計師核閱報告
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前言
普生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5年及114年6月30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5年及1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
,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
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
「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係
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報
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
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
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
示查核意見。
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三)及六(六)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非重要子
公司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其同期間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此外,如合併財務報表
附註六(三)所述,民國115年6月30日普生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所持有之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Leo International Precision Health AG),
帳列金額為新台幣395,940仟元,普生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因未能取得衡量其公允價值
之必要資訊,導致未能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第9號之規
定,以公允價值衡量並認列相關利益或損失,本會計師亦未能執行必要核閱程序,故無
法判斷是否須對該等金額作必要之調整。
上段所述同期間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非重要子公司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暨
民國115年6月30日未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
動,其民國115年及114年6月30日之資產總額(含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分別為新台幣787,659仟元及107,535仟元,各占合併
資產總額之16.29%及3.04%;負債總額分別為新台幣14,444仟元及65,148仟元,各占合併
負債總額之0.36%及1.93%;民國115年及1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綜合損失(含採用權益
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及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分別為新台幣(11,614)仟元及
(22,013)仟元,各占合併綜合損益之15.28%及16.20%。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部分非重要子公司及採用權益法之
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以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流動若可取得公允價值衡量之必要資訊,並得以執行必要核閱程序後,對合併財務
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
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
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普生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5年及114
年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5年及1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
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3.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4.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1:劉倩瑜/金管證審字第1090350620號
5.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2:李典易/金管證審字第1020028992號
6.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日:115/08/12
7.因應措施:
將持續關注並定期配合財務報表公告時程,針對該投資標的取得衡量其公允價值之必要資
訊。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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