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045)台灣大-公告取得台灣固網(股)公司一筆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6號1樓、3樓之1及8樓 2.事實發生日:114/11/20~114/11/20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先行決行,事後提報最近期董事會追認 民國114年11月20日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926.9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1,485元(含稅)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1,376,862元(含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75,276,982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考量關係人房舍資產位置及客戶使用電信服務之需求, 為該區域最適建設位置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台灣大哥大(股)公司、新力美科技(股)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台灣大哥大(股)公司(持分總比例約87.4%),其餘為非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90/12/21,交易金額$1,320,000,000 101/7/12,交易金額$318,087,600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 租期:115/1/1~119/12/31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長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提升行動網路涵蓋範圍,佈建設備及天線,提供消費者穩定、快速、優質的電信服務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俟民國115年1月26日審計委員會同意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嗣後租金有變動之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