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基 依公司法第369條之8第1項規定,接獲嘉澤端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通知之公告
(114/11/28 16:17:09)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715)嘉基-依公司法第369條之8第1項規定,接獲嘉澤端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通知之公告

1.本公司收到書面通知日期:114/11/28
2.買進本公司股權日期:NA
3.買進股權之公司名稱:嘉澤端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4.該公司主要營業項目:電子零件、電腦週邊及配件製造業
5.該公司持股比率:
嘉澤端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本公司普通股共計32,071,309股,占本公司普通股
股份總數之48%
6.為前項通知後有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八第二項規定變動情形時再行通知本公司之日
期及內容: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369-8條規定於收到通知後五日內公告,股權實際過戶日尚
待經濟部核准嘉澤端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簡易合併其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嘉祐投資股
份有限公司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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