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嘉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
(115/11/06 14: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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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8)聯嘉-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5/11/05
2.發生緣由:聯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聯嘉光電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新台幣肆億萬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接受資金貸與公司名稱:聯嘉光電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與資金貸與公司之關係:聯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為
聯嘉光電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百分百持有之子公司
(3) 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420,380
(4) 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1,397
(5) 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88,603
(6) 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00,000
(7) 被資金貸與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 238,603
(8) 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尚未有自有資金,
因應集團業務發展、策略性投資規劃及短期籌資與營運資金調度需求
(9) 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及價值(仟元):無;0
(10) 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及累積盈虧(仟元):
2,109,483 ;386,600
(11) 計息方式:年利率2%到期時本利一次攤還
(12) 還款之條件:依合約規定,貸與期限一年
(13) 還款之日期:依合約規定,到期償還
(14)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128,600
(15)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6.85%
(16) 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
(17)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