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德訂6/25召開股東會
(115/03/12 11:09:49)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308)聯德-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龜山區華亞科技園區科技一路69號1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
(2):114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114年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7.臨時動議:
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27
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2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訂於民國115年4月13日(週一)上午9時起至115年4月23日(週四)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5年4月23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敘明聯絡人與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2.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3.受理處所:聯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桃園市龜山區華亞科技園區科技一路69號6F,電話(03)328-6817。
4.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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