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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4)崇越-本公司民國115年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
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潘重良-崇越科技(股)公司董事 曾海華-崇越科技(股)公司董事 李正榮-崇越科技(股)公司董事 嘉品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陳德懿)-崇越科技(股)公司首席執行長 嘉品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吳玉敏)-崇越科技(股)公司執行長 陳宥杉-國立臺北大學學術副校長 孫碧娟-大同大學經營學院榮譽教授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營業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之投票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25,613,736權, 贊成權數115,428,419權,占總權數91.89%,決議: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曾海華-崇越科技(股)公司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上海浦飛芯微電子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閔行區春東路508號2幢310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IC設計公司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