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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3)美賣*-本公司擬以現金增資方式辦理115年度私募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2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A.本次私募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 第1120383220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B.應募人如為本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者,本公司可能之應募人名單暫訂如下: 暫訂應募人名單 與本公司關係 -------------------------------- -------------------------------- 宇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 焦軒華 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凱基商業銀行受託保管調色大師 國際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Color Mix International Limited) 本公司法人董事 台灣外泌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 馮世文 本公司董事 C.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應募人如屬法人者, 應揭露下列事項: 該法人之股東持股占前 法人名稱 十名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 與本公司關係 ----------------------- --------------------------- -------------- 宇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焦軒華(66.67%) 李彥熹(33.33%) 董事長 凱基商業銀行受託保管調色 大師國際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呂柏宏(100%) 董事 (Colo rMix International Limited) 台灣外泌體股份有限公司 里懋投資有限公司30.51% 倍加資本股份有限公司26.23%、 董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受託信託財產專戶 4.12%、莊銀清3.97%、 大於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26%、 林暉智2.13%、莊嘉錂2.07%、 洪奇昌2.03%、魏勗庫2.03%、 蔡耀郎1.14% 4.私募股數或張數:於12,000,000股額度內 5.得私募額度:本次預計私募普通股之額度為12,000,000股,每股面額5元,授權董事會 於115年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四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 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 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前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 為參考價格。實際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依據,提請115年股東常會依法令 規定,授權董事會視洽定特定人及當時市場狀況訂定之。 B.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 規定辦理,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第一至四次私募資金將用以充實營運資金,以強化財務結構、 擴展營運規模、提升獲利能力及創造股東長期價值。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資金市場狀況、籌資時效性、發行成本等因素後,透過私募有價證券方式籌資, 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且私募有價證券相對公開募集較為迅速簡 便,可降低籌資成本及提高籌資效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未定。 11.參考價格:未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私募普通股於交 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亦擬於該私募普 通股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及 預計達成效益等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或遇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指示需修正時, 提請115年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視實際狀況調整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