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決議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進一步下放省級政府辦理
越南工商部國家競爭委員會於2026年8月17日在胡志明市舉辦「2023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專題研討會,邀集南部各省市工商部門、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政府機關、企業及相關單位代表,共同研討該法在數位經濟環境下之落實及消費者保護工作。
本次研討會為落實政府2023年8月31日第1012/QD-TTg號決定之系列行動,旨在宣導新法規,提升地方執法能力及強化各方協調。越南國家競爭委員代表陶氏紅藍(Dao Thi Hong Lam)表示,2026年上半年,消費者諮詢專線1800.6838共接獲10,687通電話,其中6,716通獲受理及處理,占62.9%;另受理1,437件消費者反映、要求及申訴案件。主管機關並持續強化法規宣導、安全消費教育,以及電子商務與數位經濟領域之消費者保護。
在制度建設方面,國家競爭委員會正參與修訂相關經貿法規,並研擬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法配套規章,重點涵蓋大型數位平台、定型化契約、瑕疵商品召回、特殊交易及執法等五大領域。
此外,依據越南政府第146/2025/ND-CP號議定,消費者保護相關工作進一步下放由省級政府辦理,包括受理申訴、定型化契約登記、調解及行政違規處理等。主管機關強調,地方政府須由被動處理案件轉向主動預防市場風險,並透過消費者、企業與政府三方協作,建立更透明、便捷且有效之消費爭議處理機制。(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