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禾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15/08/13 16:04:29)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691)碩禾-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8/1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1)發行總金額:依發行股數及實際每股發行價格而定
(2)發行股數:不超過10,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規定訂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增資發行股數之10%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其餘發行股數之75%由原股東案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冊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5.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包括但不限於發行時點、發行條件、發行價格、所需資金總
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以及其他
與本次現金增資有關之事項,如遇相關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指示或要求,基於
營運評估或因應主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於法令許可範圍內,擬請授
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俟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
準日、發放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擬請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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