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美 公告本公司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調整115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
(115/08/17 18:19:15)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7899)景美-公告本公司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調整115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

1.事實發生日:115/08/17
2.公司名稱:景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115年05月07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並授權董事長處理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一切發行事宜,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07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50464號函核准,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500,000股申報生效在案。
(2)因考量近期國內外通膨及經濟情勢變化不定,為避免損及本公司股東權益且
考量認購人投資意願,呈請董事長於115年08月17日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
由每股新台幣338元調整為每股新台幣263元,
原現金增資募集總額為新台幣1,183,000,000元,
每股發行價格調整後之募集總額為新台幣920,500,000元,
因調降發行價格須經主管機關核備,本次繳款期間亦將配合調整;
待取得主管機關核備後,將另行公告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
(1)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
(2)承諾書
景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辦理115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07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5046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茲因近期國內外通膨及經濟情勢變化不定,為避免損及本公司股東權益且
考量認購人投資意願,經董事長於115年8月17日調整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為
每股263元,俾使本次募資作業順利完成。
本公司及本人特此聲明,本次現金增資募集作業期間將不影響原股東、
員工及認股人權益,若因發行價格調整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員工及
認股人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公司及本人
願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景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陳吉良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08 月 17 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依實際募款情形,
授權董事長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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