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擎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暫定承銷價相關事宜
(114/10/29 18:03:1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7711)永擎-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暫定承銷價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10/29
2.公司名稱:永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暫定承銷價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93,600,000元,
發行普通股9,36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10月13日臺證上一字第114001868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1,404,000股
予員工認購外,其餘85%即7,956,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113年10月31日
一一三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之決議,由原股東放棄認購以供證券承銷商
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儘先分認規定之限制。
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股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
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同時以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
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三十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數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
訂定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臺幣252.83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
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
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06倍為上限,
故公開申購承銷價格暫定以每股新台幣268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募集金額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4年11月04日至114年11月06日。
2、公開申購期間:114年11月07日至114年11月11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14年11月12日至114年11月13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4年11月13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4年11月12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4年11月14日至114年11月17日。
7、增資基準日:114年11月17日。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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