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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9)亞通-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2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普通股上限50,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完成後, 授權董事長參酌發行市場狀況並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及 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與主辦承銷商商議決定。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5%,7,500,000股 10.公開銷售股數:10%,5,000,000股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75%,37,500,000股 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 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 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承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議定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 募集金額、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後續增資發行 新股基準日之訂定等相關事項,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議定,均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之;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 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