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政府公布「大企業與中小企業雙贏成長戰略」
據韓國財政經濟部(MOEF)本(2026)年1月21日新聞稿,是日副總理兼財政經濟部部長具潤哲召開「經濟相關部長會議」,並公布「大企業與中小企業雙贏成長戰略」,旨在將經濟外交成果轉化為中小企業進軍海外市場契機,並透過擴大資金與制度,支持大企業與中小企業整體成長。
上揭計畫主要內容如次:
一、推動背景:韓國政府透過韓美關稅協議、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AE)國是訪問及舉辦2025 APEC領袖會議,成功取得大規模訂單與拓展海外市場機會,相關成果係大企業、中小合作廠商及政府共同努力結果,亦應惠及中小及中堅企業,以強化整體企業生態系競爭力。此外,隨大企業海外投資增加、垂直型交貨結構產生變化、中小企業技術外流等不公平行為及AI平台等新興產業環境快速變化等由,有必要推動創新之雙贏合作政策。
二、願景:實現大企業與中小企業共享成果之「整體成長」。
三、3大推動方向:
1、促進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直接共享訂單及出口成果:透過大企業取得訂單及出口機會,直接或擴大分享予中小企業,協助其進軍海外市場,並提供所需之資金。
(1)擴大支持大企業與中小企業合作投資美國計畫,3年間最高支持額度達20億韓元(約136.1萬美元),並提供200億韓元(約1361.8萬美元)金融保證。
(2)擴大推動雙贏金融方案:由大企業與金融機構共同出資,透過信用保證基金、技術保證基金及貿易保險公社等金融機構提供支援。
(3)未來5年內成立1.5兆韓元(約10.2億美元)雙贏合作基金,支持整體企業生態系。
(4)規劃戰略出口金融基金,以支持大型出口訂單。
2、強化大企業與中小企業成果共享與回饋機制:透過研發(R&D),成果分享、成果及交割價格連動制度,強化大、中小企業回饋管道。
(1)合作R&D技術:打造永續開放型合作生態系。將政府確保之5.2萬張GPU,其中30%分配予中小與中堅企業。
(2)推動大企業將知識、技術及營運要領分享中小企業,強化雙贏合作基礎。
(3)擴大成果共享制及交割價格連動制適用範圍,將涵蓋平台、流通、代理商等所有企業,並將交割價格連動適用項目自主要原料擴及能源(電力、燃料)費用。
(4)賦予中小企業協同組合協議請求權,以提升其談判能力。
(5)加強對竊取技術行為之行政處分與制裁。
3、擴大雙贏合作生態系:將傳統之大企業與中小企業雙贏合作模式,擴展至平台、金融、國防、核能、氣候、地方與產業安全等領域。
(1)平台:推動實施「同伴成長指數」評估。
(2)金融:採用雙贏金融指數。
(3)國防:實施國防產業雙贏水準評估。
(4)核能:支持中小與中堅企業進軍海外市場。
(5)氣候:於合作投資減碳計畫時,擴大提供綠色金融支持。
(6)地方及安全:加強地方經濟與產業安全雙贏合作。(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