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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7)映興-公告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變更承銷方式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9/01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映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臺幣200,000,000元整。 5.每張面額:新臺幣100,000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102%發行。 7.發行期間:3年。 8.發行利率:票面年利率為0%。 9.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11.承銷方式: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德信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6.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擬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 議定之,並於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另行公告。 22.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2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為2,000張,每張面額100,000元, 總面額上限為新臺幣200,000仟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7月1日金管證發 字第11503473101號同意申報生效在案。惟本公司考量因近期資本市場行情變化不定, 為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以維護公司利益及股東權益,向金管會申請變更承銷方式由競價 拍賣變更為詢價圈購。 (2)為配合本次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之發行作業,授權董事長代表 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本次轉換公司債之契約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 宜,如有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