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興 公告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變更承銷方式
(115/09/01 15:33:16)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597)映興-公告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變更承銷方式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9/01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映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臺幣200,000,000元整。
5.每張面額:新臺幣100,000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102%發行。
7.發行期間:3年。
8.發行利率:票面年利率為0%。
9.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11.承銷方式: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德信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6.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擬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
議定之,並於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另行公告。
22.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2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為2,000張,每張面額100,000元,
總面額上限為新臺幣200,000仟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7月1日金管證發
字第11503473101號同意申報生效在案。惟本公司考量因近期資本市場行情變化不定,
為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以維護公司利益及股東權益,向金管會申請變更承銷方式由競價
拍賣變更為詢價圈購。
(2)為配合本次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之發行作業,授權董事長代表
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本次轉換公司債之契約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
宜,如有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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