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水果進口商可提SST豁免申請,自貿協定不影響當地稅制與SST徵收權
(114/12/11 15:35:20)

馬來西亞水果進口商可提出SST豁免申請,自由貿易協定不影響馬國本地稅制與SST徵收權

據報載,馬來西亞投資、貿易及工業部(MITI)指出,水果商與進口商可直接向馬國財政部(MOF)提出申請,爭取進口水果的銷售與服務稅(SST)豁免。該部表示,相關豁免機制與「馬美互惠貿易協定(ART)」下的方案相似,但最終仍須由馬國MOF依據「2018年銷售稅法(Sales Act 2018)」進行評估與批准。

此外,針對「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以及其他自由貿易協定成員國,是否亦能比照美國申請水果進口SST豁免事項,MITI回應指出,目前市面上多數新鮮水果已享有「一般性稅務豁免」,以確保國家糧食安全與供應穩定。儘管馬國已參與多項自由貿易協定,但相關協定主要著重於進口關稅減免,並不限制馬國推行本地稅制或徵收其他稅項例如SST以及國產稅的行使權。因此,政府仍保有政策彈性,可按現有稅制下批准豁免,不受ART框架約束。

另外,針對政府如何確保美國在依照ART承諾中履行削減關稅與承認馬國產品標準等措施,MITI則回應表示,馬美雙方將通過「貿易與投資框架協定(TIFA)」下的聯合委員會進行監督。該平台將負責全面審視關稅調整進展、協調移除非關稅壁壘,以及跟進雙方在ART下的所有承諾,包括美國對馬國產品標準承認事宜。(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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