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714)永捷-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0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43,750仟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8.發行價格:暫定以每股16元發行,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規定訂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5%,即6,562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即4,375仟股,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增資發行股數之75%,即32,813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別認購之。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併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所募得資金用以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劃所訂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募集金額、資金運用狀況暨其他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相關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辦理。 (2)本次現金增資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