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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2)永崴投控-代重要子公司森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接獲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債權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債務人:森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5年度司促字第17314號支付命令 4.事實發生日:115/07/2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森崴能源公司與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短期借款, 因公司整體資金調度安排,未能於到期日完成清償,尚欠本金新台幣119,173,036元 及相關利息、違約金。本公司於115年07月28日收到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5年度司促 字第17314號支付命令,要求本公司給付上述金額及督促程序費用新台幣500元,否 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6.處理過程:將於法定期限內,依法聲明異議。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森崴能源公司已提供子公司富威電力股票 3,422張予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為質押擔保,市值約新台幣1.36億元,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將於法定期限內,依法聲明異議,並積極與銀行協商展延與 還款方案,以期儘速達成和解。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