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與加拿大完成全面經濟夥伴協定批准程序,協定將於12/1起正式生效
(115/10/28 16:40:07)

印尼與加拿大完成全面經濟夥伴協定(I-CA CEPA)批准程序,協定將於2026年12月1日正式生效

一、印尼貿易部頃發布新聞稿表示,印尼與加拿大全面經濟夥伴協定(ICA-CEPA)已完成雙方國內批准程序,加拿大及印尼分別於本年10月1日及20日完成批准並交換通知,確定協定將於本年12月1日正式生效。印尼貿易部長Budi Santoso表示,該協定為印尼與北美國家簽署之首項雙邊貿易協定,亦為加拿大與東南亞國家簽署之首項雙邊貿易協定,象徵雙方經貿合作邁入新階段,預期將進一步擴大印尼產品進入加拿大市場之機會,並促進雙邊貿易及投資成長。

二、ICA-CEPA主要內容及預期效益如下:

(一)擴大貨品市場開放:加拿大將對印尼產品90.55%之關稅稅則號列,提供優惠關稅待遇,以提升印尼產品在加拿大市場之價格競爭力。印尼亦承諾逐步調降或取消加拿大產品之進口關稅。惟個別產品仍須依協定所定關稅減讓期程、原產地規則及相關技術規範,始得適用優惠關稅待遇。

(二)促進服務貿易及雙向投資:除貨品貿易外,協定亦涵蓋服務業市場開放及投資合作,有助促進雙方企業交流、擴大商業合作機會,並強化雙邊供應鏈連結。

(三)拓展印尼出口市場:依據印尼經濟協調部評估,ICA-CEPA預估可為印尼帶來約16億美元之出口成長潛力,主要受惠產業包括礦物及金屬、化學產品、汽車、木材及橡膠製品、機械及電子設備、食品飲料及水產品,另鞋類及手工藝品亦具有拓展加拿大市場之機會。

(四)強化協定實際運用: 印尼貿易部強調,企業應充分掌握加拿大市場需求、關稅減讓期程、原產地規則及相關技術標準,並積極尋求當地合作夥伴,以提高協定利用率,將優惠市場進入轉化為實際出口成長。

三、另依據印尼貿易部統計,2025年印加雙邊貿易總額達43.6億美元,其中印尼對加拿大出口17億美元,自加拿大進口26.7億美元。另本年1至8月雙邊貿易總額達35.1億美元,較上年同期成長15.5%。其中印尼出口11.2億美元,進口23.9億美元,貿易逆差約12.7億美元。印尼主要出口產品包括電機設備、橡膠及其製品、鞋類、針織品及成衣;自加拿大主要進口產品則包括小麥、肥料、紙漿、礦物燃料及相關原物料。(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