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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9)華星光-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0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1)發行總金額:未定 (2)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普通股不超過壹仟伍佰萬股額度內,視市場狀況及本 公司需求,擇適當時機及籌資工具,依相關法令及以下籌資方式之辦理原則,擇 一或以搭配之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 或私募普通股或私募國內可轉換公司債。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8.發行價格:依股東會決議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決定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10%-15%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股東會決議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決定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除依法保留發行股份總數10%至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5%至90%擬依證券 交易法第28條之1之規定,提請股東會同意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 撥以參與海外存託憑證方式對外公開發行。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認購不足的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或視市場需要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債務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 之資金需求。本計畫之執行預計將強化公司競爭力,提升營運效能之效益及強化 公司財務結構,對股東權益亦有正面助益。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由董事會提請115年股東常會決議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私募普通股或私募國內可 轉換公司債,其發行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私募 金額、增資基準日、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 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得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 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授 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私募普通股或私募國內 可轉換公司債,皆採無實體方式發行或交付。本次所發行或私募之普通股 ,其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4)除以上所述或依法令規定之授權範圍外,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 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私募普通股 或私募國內可轉換公司債之相關事宜並簽署相關契約及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