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453)凌群-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萬華區峨眉街115號2F~7F、地下一樓、地下二樓及地下三樓36個停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4/11/11~114/11/11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1月11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租賃面積:約3,170坪及36個停車位 創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約1,790坪及21個停車位 富爾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約1,380坪及15個停車位 (2)每單位價格: 每月每坪租金約NT$352~NT$1,143(未稅) 停車位每月每個租金約NT$3,000~NT$4,500(未稅) (3)租金金額:每月NT$3,434,376 (未稅) 創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每月NT$1,961,224(未稅) 富爾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每月NT$1,473,152(未稅) (4)租金總金額:NT$123,637,536 (未稅) 創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NT$70,604,064(未稅) 富爾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NT$53,033,472(未稅) (5)使用權資產金額:NT$120,104,414(未稅) 創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NT$68,586,440(未稅) 富爾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NT$51,517,974(未稅)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創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富爾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其與公司之關係:實質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租約到期續租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4)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5)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契約約定 (2)每月租金:NT$3,434,376元(未稅) 創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每月NT$1,961,224(未稅) 富爾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每月NT$1,473,152(未稅) (3)租期:115年1月1日至117年12月31日 (4)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專業估價機構估價資料 (2)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亞太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2)估價金額:每月租金NT$3,883,280(未稅)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趙柏松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8)新北估字第000055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續租作為本公司辦公室及停車位使用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1月11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