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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5)智微-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一一五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25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發行價格新台幣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普通股1,200,000股 4.既得條件: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即日起(即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屆滿下述時程(既得日)仍在本公司或本公司之從屬公司任職,且最近一年 「個人績效」連續二次考核成績皆達到「I+(含)」以上者,或對公司貢獻卓著等特殊情形,經董事會依實際狀況個別核定者,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1)屆滿一年:既得股份比例50% (2)屆滿二年:既得股份比例50%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由本公司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其他各項情事處理方式,悉依本公司訂定申報生效之發行辦法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適用對象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並符合一定績效表現之本公司及從屬公司員工 (「從屬公司」係依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三、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九第二項及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十一之標準認定之),且獲配員工資格將限為: (1)與公司未來策略連結及發展具高度相關性, (2)對公司營運具重大影響性, (3)關鍵核心人才等。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提高員工對公司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合計1,200,000股,以新台幣62.88元(董事會召集通知書寄發當日之成交均價及其他假設條件擬制估算), 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75,456仟元,暫估115年至118年之費用化金額分別為新台幣7,860仟元、49,780仟元、17,292仟元及524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以流通在外股數68,481仟股估算,預估115年至118年對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分別為0.11元、0.73元、0.25元及0.01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 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成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擔保,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 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成既得條件前,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及選舉權等權利,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且依信託保管契約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之人全權代理之。 (3) 其他受限制之權利,悉依本公司訂定申報生效之發行辦法辦理。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案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向主管機關申報辦理,並自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授權董事會為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得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 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訂定之各項條件,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等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全權處理,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使得發行。 (3) 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及發行辦法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