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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2)新美齊-公告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主要發行條件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新美齊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四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新臺幣陸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五年期。 8.發行利率:本公司債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1.96%。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委任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14.發行保證人:本公司債委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簽訂之委任保證契約及履行公司債保證契約保證。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母分行。 16.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無。 19.買回條件:若本公司未依發行辦法執行提前買回權,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屆滿五年到期一次還本。本公司債買回日為自發行日起屆滿第二年或第三年 之付息日,本公司得於買回日當日強制提前買回本公司債。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4/8/12董事會通過募集普通公司債,此為普通公司債定價後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