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904)寶雅-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達三屆繼續提名之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3/30 2.公司名稱:寶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李明憲先生及吳霖懿先生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已連續達三屆任期, 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五條規定 ,應公告繼續提名其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 6.因應措施:李明憲先生及吳霖懿先生擔任本公司之獨立董事已達三屆任期, 因考量李明憲先生具備會計之工作經驗,並熟稔相關法令並具會計師執照; 吳霖懿先生具有本公司業務相關之產業豐富經驗,能為公司提供重要建言, 對公司有明顯之助益,本次將繼續提名為獨立董事候選人, 使其於行使獨立董事職責時,仍可發揮其專長及給與董事會 監督並提供意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