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園科 (更正內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115/10/27 16: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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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8)長園科-(更正內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2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面額為80,000仟元;發行總股數為8,000仟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更正內容)實際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
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及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議定後辦理。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之股份,
計8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800仟股
採公開申購配售方式,洽承銷商辦理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6,400仟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停止過
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1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
、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依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5.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內容)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發行程序及相關事項,包括但不限於議定發行價格、實際發行
股數、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畫所需總金額、資金運用計畫、預定進度、預計可
能產生效益、增資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簽署並交付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
相關契約及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未來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之指示、基於營運評估、因市場狀況需要或因應客
觀環境變更,而有修正之必要時,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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