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伸 公告董事會決議參與投資致伸迪芬尼開發基金。
(115/11/05 17:15:02)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915)致伸-公告董事會決議參與投資致伸迪芬尼開發基金。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致伸迪芬尼開發創業投資有限合夥」(名稱暫定,下稱「致伸迪芬尼開發基金」)
之有限合夥權益。
2.事實發生日:115/11/5~115/11/5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11月5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元數量、每單位元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以新臺幣7.5億元(含)為上限。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無。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基金相關協議之約定。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基金相關協議之約定;
決策單位:董事會。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標的為有限合夥權益,故無交易數量;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金額及出資比例:
出資以新臺幣7.5億元(含)為上限。
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佔總資產比例:1.68%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3.65%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3,825,618仟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投資組合及企業發展需要。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本公司賴飛羆獨立董事對於投資案之合作對象有疑慮,故表示反對。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3.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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