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434)崇越-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5/03/05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上海野村水處理工程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共同承攬工程之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8,739,987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884,367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129,08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013,447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545,16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共同承攬工程之需要。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13,83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9,26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期限屆滿或其他解除保證責任條件已成就。 (2)日期: 合約期限屆滿或其他解除保證責任條件已成就之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9,983,979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2,017,89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17.4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2.7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背書保證僅係提報董事會通過之可保證金額。 (2).第五項,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為213,830仟元。 (3).第六項,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為69,267仟元。 (4).第十二項,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 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為42.76%。 (5).第二項第一筆,背書保證金額係集團子公司蘇州崇越工程有限公司對上海野村 水處理工程有限公司之保證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