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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5)智晶-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修訂「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並辦理債權人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11/12 2.公司名稱:智晶光電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5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82105號函規定辦理。 (2).本公司業經114年11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 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並依法辦理債權人公告,至公告期間屆滿(114年12月12日)及 114年7月1日法令生效後,按公司法第248條第4項規定,呈奉證券主管機關申報 核准。 (3).本公司各債權人對於本次修訂「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如有異議者,請自本公告日起至114年12月12日之期限內,檢附相關債權證明文件 ,以書面方式掛號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法處理, 受理地址:350 苗栗縣竹南鎮科北二路 8 號財會部收。逾期未表示即視為無異議, 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變更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部分條文相關事項若因 事實需要、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審核要求而需修正或調整時,授權本公司董事長 全權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