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977)眾達-KY-代重要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5/09/0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PCL INTERNATIONAL TECHNOLOGIES (PENANG) SDN. BH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該子公司100%持股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244,47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6,837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05,953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32,79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支付土地廠房10%價款及機器設備價金。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64,09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8,125 5.計息方式: 年利率3.80%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自首次動撥日起不得超過一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698,56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6.25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資金貸與他人資金來源係該子公司向銀行動撥借款。 |